“送温暖工程”介绍

自1992年开始,各级工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进万家门、知万家情、解万家难、暖万家心”的送温暖活动。1994年4月,全国总工会总结各地送温暖活动的经验,决定把一年一度进行的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拓展为“送温暖工程”,以实现送温暖活动的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

实施“送温暖工程”有利于帮助干部培养群众观点,转变作风,深入基层,到困难企业中去,到困难群众中去,到最艰苦的地方去,开展调查研究,体察民情,及时妥善地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使群众切身感受党和政府的温暖,积极投身到改革和建设中来。

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工会要取得职工的依赖和支持,就必须听取职工群众的呼声,关心群众的疾苦,真心实意地为职工说话办事。实施“送温暖工程”的目的就在于通过为困难企业和职工排忧解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把职工群众更好地团结在党的周围。

“送温暖工程不仅在元旦、春节期间对生活困难的职工送温暖,还要有针对性地采取一系列非常持久、更为积极的措施,多方位地为困难职工和困难企业有效扶助。从当前来看,要以保障低收入职工、困难职工群体的基本生活为重点,各级工会要抓好以下工作。

1、建立和完善特困职工档案制度,要摸清底数,对不同对象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要推动各级领导和干部联系帮助困难职工户制度,切实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2、壮大发展“送温暖工程”基金,要多渠道筹措资金。一是要取得政府的支持,二是企业、个人、社会各界捐助,三是从工会经费中划出一部分 。

3、配合政府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大力发展工会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发展扶贫开发性经济实体,为失业和下岗职工重新就业创造条件,特别是要做好“4050”人员的就业工作。

4、积极推动企业开展职工互助补充保险。如医疗补充保险、养老补充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送温暖工程”是一项为广大职工群众谋福利的事业,需要各级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给予支持和帮助,需要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吉林省总工会近五年来实施“送温暖工程”工作情况

五年来省工会和地方工会、基层工会,依据每个时期所反映的职工生活等方面的问题,想职工之所想,千方百计为职工排忧解难。工会职工生活大检查、元旦春节期间的送温暖活动已经形成制度。五年来,全省各级工会、政府及企业拿出的送温暖资金达3亿多元,慰问困难职工家庭达8万多户,救济困难职工150多万人次,全省9个市(州)、60个县(市、区),8,810个基层工会建立了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及时报送民政部门,促进86万困难职工家庭人口纳入了“低保”,有效地推动了“送温暖工程”与“低保”制度的有机结合;全省共有51,726人次的党政领导干部、工会干部联系困难职工家庭80.339户,包保脱困26,277户,各级工会组织累计帮扶困难职工349,796户,累计包保脱困142,843户。各级工会举办职工互助补充保险组织722个,参加保险的职工达386,839人,有27,228人次职工受益。

在协助政府做好下岗职工再就业方面,全省各级工会举办再就业培训班2,620期,培训下岗职工319,031人次;累计帮助 116,020名下岗职工实现再就业,选树了1,299名再就业的先进典型,组织了上百场下岗职工再就业先进事迹报告会,工会树立和帮助的一大批下岗职工创业典型,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其中有很多人已成为创业带头人。此外,各地工会结合地方实际,还开展了转观念送思想、教技能送本领、拓渠道送信息、进万家送政策、结对了送真情的五送活动;开展了以“创星级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中心”和“创无全部下岗职工家庭”的两创活动;帮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实施小额借款等工作,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2002年省总送温暖工作受到全国总工会的表彰,被评为全国送温暖工程先进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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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3-06-30 15:34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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