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全总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技协工作通知》的意见

 

全总办公厅根据全国职工技协近年来的实际状况,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技协工作的通知”,通知对各级工会组织如何加强对职工技协组织的领导,提高对职工技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视职工技协组织建设等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我省职工技协的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把加强职工技协工作的认识迅速统一到《通知》要求上来。

通知强调“职工技协活动是我国工人阶级的伟大创举,是广大职工发扬主人翁精神的具体体现”。职工技协活动开展四十多年来,广大会员和职工始终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坚持“为国分忧、为企业解难、为职工服务”的宗旨,发扬了“艰苦奋斗、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开拓创新”的精神,积极组织职工和技协会员开展了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有力地促进了企业经济发展,有效地推动了企业的技术进步,充分发挥和体现了工会组织的建设职能作用。但近年来随着企业深化改革,基层出现了技协组织撤并、会员流失的情况,市、县及一些企业工会设的专职技协也多半合并到其它职能部门。对此,各级工会组织应当对此引起足够重视,要充分认识到职工技协组织在实现创建和谐社会、创建创新型国家中的独特作用和优势;要认清职工技协在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活动中的位置。在新的历史发展时期,各级职工技协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这在中国职工技协五届一次会议上已经明确提出。各级工会组织必须切实加强对职工技协工作的领导,积极为职工技协开展活动创造条件,要明确职工技协组织在推进企业的经济发展,广泛地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中的重要职能作用和发展壮大这个组织的重要意义。

二、各级工会要切实加强基层职工技协组织建设工作

按《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抓住当前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有利时机,积极帮助职工技协巩固、恢复和发展基层组织,使具备条件的企事业单位都要把技协组织建立起来,要坚决制止随意撤消技协组织的现象,已经撤消了的要尽快恢复。各市州职工技协要在工会的领导下,加大对职工技协组织创建的力度,企业只要建立工会组织,建立职工技协组织的工作就要跟上,只有紧紧抓住技协组织的组建工作,保证职工技协组织的活动正常开展,才能更好地把广大职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群众性的技术创新活动中来。当前,全省经济要保持又好又快的发展势头,这对工会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提出了更高要求。只有充分依靠各级职工技协把技术骨干、能工巧匠都组织和发动起来,投入到各行各业的大练兵、大协作、大竞赛、大交流以及技术攻关、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活动中来,才能更好地发挥工人阶级的主力军作用,才能完成好党赋予我们工会的各项历史使命。   

各级工会组织都要按照《通知》精神对照检查本地区本行业的职工技协组织状况,并提出加强技协组织建设的改进措施。下半年,省总技协办将对全省的职工技协组织状况进行调查,并将情况通过“吉林工会信息”转发各地。

三、各级工会要以务实的态度切实加强对职工技协工作的领导

《通知》强调“加强对职工技协工作的领导是各级工会组织的重要职责。”对新时期技协组织的作用,各级工会组织在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要加强对技协工作的领导,要从政策、信息及活动等方面关心技协工作的开展,及时听取汇报,交流情况,并提出工作上的指导意见。在加强对职工技协的领导中,还要关心他们在社会活动中的地位、职责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职工技协办公室是工会管理技协工作、开展群众性技术创新活动的职能部门,技协办公室承担着广大职工常年开展的岗位练兵、技能比赛和发明创造、技术创新成果的评审等重要工作,要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和确定技协办公室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问题,在活动经费上要给予保障。

支持技协工作也是强化工会自身建设职能作用的重要体现。只有通过职工技协卓有成效的工作,才能把各级工会开展的群众性经济技术创新活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成果。

各级工会要把加强对职工技协工作的领导和加强基层技协组织建设作为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重要内容抓实抓好,全面贯彻落实全总办公厅[2007]2号《通知》精神,争取在不长的时间内,全省的基层职工技协组织建设和职工技协的工作要有一个新的进展。

 

吉林省总工会

2007年1月31日

(责任编辑:省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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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2-01 09:59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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