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颁发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省工人先锋号的决定  
     
   

2007年5月以来,全省各行各业、各条战线广大职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中心,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巨大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弘扬工人阶级的先进思想和崇高精神,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完成“十一五”规划中的主力军作用,省总工会决定,向20个先进单位颁发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状,向100名先进个人颁发吉林省五一劳动奖章,授予44个先进班组吉林省工人先锋号荣誉称号。

希望获得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以及省工人先锋号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保持荣誉、再接再厉,在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伟大事业中,再创新的业绩。省总工会号召全省广大职工以他们为榜样,继续发扬伟大的劳模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实现我省经济更好更快发展,加快振兴吉林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吉林的步伐,完成省九次党代会确定的战略任务和奋斗目标,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吉林省总工会

                           2008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省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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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9 16:51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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