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月1月9日)
2007年全省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省委八届十次全会和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坚持树立和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维权观,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为途径,以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为载体,以全面实施“三大工程”为重点,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九次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
一、重点打造“三大工程”,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奠定坚实的组织基础
1、全面提升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工程质量。重点搞好“六好工会”达标的考核和验收工作,进一步发挥好标准化县级工会在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有效平台的积极效应,使全省县级工会工作在标准化建设工程基础上再提高一个新的档次。目前还未进入创建的县(市、区),市县两级工会要加大工作力度,力争年内有一个较大的突破。
2、深入实施非公企业工会主席职业化建设工程。根据小型零散非公企业的自然状况和分布特点,以街道社区为依托,分区划片成立联合工会;公开聘用联合工会主席必须严格程序和确保质量,在成立联合工会、聘用联合工会主席的基础上,把符合条件的联合工会主席任命为联合党支部书记或党建工作联络员,依托工会建立联合党组织、依托工会开展党的工作。
3、积极打造改制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工程。从今年起利用三年时间,把改制企业工会建设成机构人员配置好、劳动关系协调好、帮扶维护履行好、创争活动开展好、经费资产管理好的“五好工会”。以党工共建活动为统领,以构建“共谋共享共赢”的新型劳动关系为主线,以工会经费税务代收为保障,制定贯彻落实好《吉林省企业工会工作规范化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切实提高企业工会的活力和战斗力。
4、认真贯彻《企业工会工作条例》。坚持“促进企业发展、维护职工权益”的工作原则,把建设“职工之家”活动与“双爱双评”和“关爱员工、实现双赢”活动结合起来,与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结合起来。
二、进一步激发创造活力,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十一五”规划建功立业
5、继续深入开展“振兴吉林、建功立业”、“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杯”和“女职工建功立业达标竞赛”等系列活动。积极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职工经济技术活动的特点和规律,总结推广各地开展的“金牌工人”、“工种带头人”、“首席员工”等活动的经验,逐步形成长期坚持、职工认可、影响广泛的劳动竞赛活动品牌。
6、积极发挥职工技协作用。继续打造李骏式自主创新团队,推广“技能大奖”、“科技进步奖”,保护广大职工的创造热情,鼓励职工的创新实践,用实际行动为实现经济结构调整、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强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促进社会发展等目标作出新贡献。
7、关心、服务劳模,发挥劳模作用。做好全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评选表彰工作和劳模疗休养服务及国模“三金”发放工作。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示范、导向作用;总结推广劳模管理工作经验。
8、不断拓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的覆盖面。“创争”活动向基层延伸、向班组延伸、向一线延伸,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从而形成一个人人参与、人人学习、人人成才的工作局面。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职工的工人阶级主人翁意识教育,引导职工坚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
三、强化维权机制建设,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供制度保证
9、进一步提高劳动合同签订率。以贯彻实施即将出台的《劳动合同法》和《吉林省劳动合同条例》为契机,以落实“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为抓手,以非公有制企业、改制企业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为重点,依法规范劳动合同内容,积极为职工签订、续订、变更、解除劳动合同提供指导和帮助。
10、全面提升集体合同的质量和规范化运作水平。把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作为提高集体合同质量的重要补充形式,进一步推进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工作,力争年底前,在已建立工会女职工组织并签订集体合同的单位中,实现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率50%。
11、健全和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民主管理和厂务公开制度。在小型企业、非公有制企业集中的地区和行业,推行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联合大会制度,年底前在全省城镇街道已建立区域工会联合会中,实现职工代表联合大会建制率50%。积极推进我省职代会的立法进程。广泛建立健全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和责任追究制,制定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进一步增强工作实效性。
12、推动完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积极推进企业建立职工参与的工资分配共决制度、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和工资正常合理的增长机制,通过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实现职工工资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会同政府有关部门做好欠薪治理工作。
13、健全完善职工帮扶长效机制。积极与政府有关部门配合,进一步加强资金渠道、帮扶队伍、信息网络、场地设施等方面建设,通过自检、巡检促进帮扶中心工作上水平;督促用人单位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推动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医疗、养老保险制度;按照全总“5·1创业行动”的要求,积极推行“1+1群”帮扶创业再就业联动活动,努力完成三年的工作目标任务。
14、为困难职工办好事实事。开展好今年春节前的以“扶贫济困解难事、温暖和谐进万家”为主题的送温暖活动和“帮助农民工春节平安顺利返乡行动,做到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形式创新、内容丰富,不断扩大工会送温暖的社会效应。继续深入开展好“金秋助学”和女职工“爱心援助”系列活动。
15、完善劳动关系预警、疏导机制和劳动争议调处机制。进一步加强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大力推动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尽快建立起省、市两级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工会公职律师试点工作和“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继续做好基层工会组织社团法人登记工作。
16、强化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级劳动保护队伍,开展培训年活动,特别是搞好高危行业和农民工集中行业的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的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继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关爱农民工生命安全与健康特别行动”,推广《改善中小企业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法》,加大劳动安全卫生的监察力度,督促企业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有效遏制超时劳动,协同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职业病多发的企业,进行经常性的监察监督。做好劳动安全专项集体合同试点工作。
四、加强工会自身建设,全面提高工会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能力和水平
17、切实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按照《2006~2010全国工会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要求,落实教育培训专项经费,把新任工会主席、基层工会干部,尤其是非公企业工会干部作为重点培训对象,力争做到新任工会主席当年到任当年培训,提高他们参与管理社会事务、协调利益关系、开展群众工作、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的本领,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党的工运事业、业务精通、锐意进取、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高素质工会干部队伍。工会领导班子要按照“三家”标准,提升“五种能力”,努力做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不断提高议大事、谋全局的意识和水平,建设成为政治坚强、作风过硬、团结合作、清正廉洁的领导集体。
18、切实加强工会外部环境建设。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有效协调内外关系,把工会工作的活动空间向社会拓展,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利用更多的社会资源,不断提高工会工作的社会化程度,扩大工会组织的社会影响。按照省委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关于认真贯彻省委常委会议精神全面加强工会维权机制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借助换届年之机,积极主动争取党委的重视和支持,适当增加职工群众特别是一线职工在各级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劳模会中代表、委员的比例;进一步落实各级地方工会、产业工会主席的同级副职待遇,配齐配强工会班子和干部队伍。
19、切实加强工会财务制度建设。按照《省总工会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机关统一代征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做好实施前的准备工作;及时发现和总结《意见》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做出成效。
20、进一步加强工会理论研究。制定理论研究课题,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加大对职工和工会面临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的专题研究力度,开展全省职工队伍状况调查,探索构建和谐社会中工会维权工作的特点与规律。
21、重视发挥产业工会作用。开展有关产业工会的专题调查,协调解决劳动关系中具有产业行业特点的突出问题,发挥产业工会在推动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维护产业职工合法权益中的积极作用。
22、做好工会信息、督查、统计、外事工作。加强重要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精简会议、文件、评比表彰和活动,定期进行重点工作督查;加强工会统计工作基础建设,提高统计工作质量,增强实效性;增进与周边国家工会和劳动界的交流与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