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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会女字[2007]5号)
各市、州工会女职工部,省直机关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全总十四届四次执委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工会女职工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女职工组织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及和谐社会中的作用,推动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规范化建设,按照全总女工部的要求,我们将在全省开展关于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情况的调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1、落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工作条例》和《企业工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两个《条例》)中有关女职工工作规定及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的基本情况。
2、推进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及发挥组织作用的典型经验及做法。
3、影响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发挥作用及落实两个《条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4、对落实两个《条例》,加强工会女职工组织建设和发挥组织作用的意见和建议。
二、调研方法
此次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与深入县(市、区)工会及企业工会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请各市、州、省直各选择1个县(市、区)工会女职工组织和10家以上不同类型、不同工作状况的企业进行问卷调查(非公有制企业不少于二分之一)。省总将在适当时期选择部分地区和企业进行调研。
三、有关要求
1、请各市、州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按照调研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组织好此次调研工作。
2、请于5月底前将调查问卷(不需汇总)及调查报告报省总女职工部。
电子信箱: szngb2005@tom.com
附件:
1、市、州级工会问卷
2、县(市、区)级工会问卷
3、企业问卷
吉林省总工会女职工部
2007年3月 29日 (责任编辑:省工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