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2007年度 “促进就业、保障权益、

 构建和谐企业”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委八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全民创业促就业”以及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全省民营企业“扩大就业、关爱员工、保障权益”活动的实施力度推动和谐吉林建设,2007年,省工商业联合会联合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吉林省总工会,在全省民营企业中开展“促进就业、保障权益、构建和谐企业”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扶贫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省委八届八次会议精神和省政府[2006]3号文件精神的要求,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安置就业和实现再就业的主体作用,在全省民营企业中开展“促进就业、保障权益、构建和谐企业”考评活动,引导和推动全省民营企业积极安置就业,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面,积极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障民生、民安、民权,为吉林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新贡献。

二、活动标准

(一)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健全,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订、解除和终止及备案等各个环节管理完善;全部职工(包括农民工)都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监督制度健全,措施到位,意见和建议反馈渠道畅通。

(二)工会组织健全,工作制度完善,能够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有工会活动记录,档案整齐完备。

(三)能够按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订、续签、重签集体合同或劳动报酬、劳动安全与卫生、女职工权益等专项集体合同;合同文本规范,监督检查和履约考核制度健全;合同履约率100%,职工满意率95%以上;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制度健全,能够及时调解劳动关系矛盾,调解成功率95%以上。

(四)坚持以人为本,把职工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工作重点,职代会等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健全,尊重职工的民主权利,切实保障职工的主翁地位。

(五)能够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改制企业能够妥善处理劳动关系,接续社会保险关系,按规定发放经济补偿金或生活补助费,妥善解决拖欠职工债务的问题。

(六)高度重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安全防范措施到位,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增强,无重大伤亡事故发生。

(七)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实现了企业和职工“双赢”的目标,企业无越级上访和群体性突发事件发生,在当地改革、发展和稳定中发挥了骨干示范作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各地切实加强领导,把这项活动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以活动促工作,以工作带活动,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各项工作有专人负责,各项措施有专人落实,各种问题有专人解决。要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完善政策,强化督促检查。要形成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工作机制。

(二)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宣传力度。为保证本项工作顺利实施,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特别是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有针对性、有目的性、有区别性的搞好政策等方方面面的宣传,做到了宣传内容规范化、宣传手段多样化、宣传方式亲情化、宣传范围最大化和宣传效果最优化,营造了良好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三)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按照规定协调有关部门,为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的商贸、服务型企业,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就业困难对象的单位,持《再就业优惠证》并从事灵活就业的人员,及时拨付社会保险补贴。

(四)继续开展社会保障信用等级评定活动。为鼓励民营企业参保缴费,省里将对在本活动中表现优异的民营企业给予适当表彰。主要考核民营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情况、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工资发放以及员工其他权益保障情况,被考评为优秀的,发放牌匾,并给予一定优惠政策。考评采取企业申报,主管部门推荐,活动领导小组考核审定的方法。

(五)以“全民创业促就业”专项行动为载体,建立保障员工社会保险权益长效机制,扩大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范围,落实成员单位责任,促进和鼓励民营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共同做好今年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活动,保障民营企业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合法利益。

 

 

二○○七年二月五日

 

(责任编辑:省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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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7-07-02 07:59 字体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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