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效果明显

 

7月17日上午,在锣鼓喧天、鞭炮齐鸣的气氛中,通化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正式开通。

    为贯彻落实中华劳动保障厅、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吉林省劳动保障厅、省总工会、省企业家协会《吉林省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精神,通化市劳动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联合下发《通化市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此次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开展宣传周活动,广泛深入宣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在全省实施《全面推进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增强用人单位、劳动者和人民群众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认识,促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7月18日上午9时,全省联动“宣传日”活动正式开始。通化市劳动、工会、企业三方各级干部走上街头,通过分发宣传单、悬挂条幅、宣传板等形式,在人口密集的新华桥广场、新开道广场、新站广场、老站广场等地进行集中宣传,发放宣传单1万份,劳动和工会部门现场对有疑问的职工群众进行咨询解答。通化市总工会副主席邵景川接受电视台专题采访,提出各级劳动部门、工会、企业在宣传周期间,要面向全社会、面向所有用人单位、劳动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宣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普及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基本知识,促使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依法签订、履行、续订和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并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重大意义进行了高度概括。

    “宣传日”过后,劳动部门还将集中对厂矿、商场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用工监察,并到街道、社区送政策;与工会部门联和对我市推行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情况进行调研检查,掌握在“双合同”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私人企业、外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参加的座谈会,宣讲“双合同”的政策法规;由市总工会方面对企业宣传情况进行检查。从而使通化市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走上新台阶,实现我市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实现企业和职工利益“双赢”。 (责任编辑:省工会)
 
     
 
 
  来  源:
发布时间:2006-08-02 08:05 字体显示:
  发 布 人:省工会 附  件: 打 印    关闭窗口

 

吉ICP备05004701
吉林省总工会 版权所有
吉林省政府公众信息网服务中心技术支持
建议使用 IE5.0 800×600 分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