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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社会化
开创非公企业党工共建新局面
长春市朝阳区总工会
加强企业工会工作,特别是加强中小型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制度建设、民主管理工作,使之真正发挥应有作用,一直是我区开展工会工作的重点和研究探索的课题。王兆国主席在全总十四届九次主席团(扩大)会议上提出,加强企业工会工作是工会推动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着力点,是工会扩大覆盖面、增强凝聚力的必然要求,是工会应对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迫切需求。我区目前进行的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职业化试点工作,完全符合《企业工会工作条例》的规定要求。
2005年8月以来,在省市总工会和省市委组织部的支持指导下,在区委的直接领导和高度重视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吉发办[2005]42号文件、省总吉会总字[2005]33号文件和市政府长府发[2005]26号文件精神,按照全总“组织起来,切实维权”工作方针和“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于党建”的原则,以扩大非公企业党工组织覆盖面,发挥应有作用为目标,坚持“先行试点、探索路数、总结经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在党建和工会工作基础相对较好的清和街道开展了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党组织书记社会化、职业化试点工作。经过近一年的工作实践看,效果较好。省市委组织部、省市总工会、省中小企业局领导多次来我区调研指导,基本肯定了试点工作模式和做法。省委副书记林炎志、市委副书记李树国也在5月19日来我区清和街道听取汇报和指导工作。《人民日报》、《工人日报》和新华社及省内各家新闻媒体多次给予报道。下面,把我们一年来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党组织书记社会化、职业化试点和“党工共建”的做法汇报如下:
一、非公企业工会主席、党组织书记社会化、职业化势在必行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非公经济组织的总量越来越大,大批的原国有企业下岗职工、进城务工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各级学校毕业的学生进入这一经济领域就业、再就业。而非公经济组织的资产关系、组织形式、管理方式和劳资关系与国有企业相比,都发生了很大变化,传统的党建和工建工作模式很难适应非公企业的特点。就目前的实际状况看,相当一部分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没有建立起来,建立党工组织的也普遍存在履行职责难,发挥作用难的现象,导致一些企业党组织涣散,党员无家,不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侵权现象屡见不鲜。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三方面:一是街道、社区党务工作者和工会干部都是兼职,人员少,工作任务重,深入和指导不到位;二是部分企业经营者对党工工作不重视、不支持,甚至是抵触;三是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建设不到位,发挥作用差。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是企业工会主席和党组织书记走社会化、职业化道路,依托工会组织建立基层党组织,实行工会主席和党组织书记一肩挑,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服务于党建,抓实、搞活非公企业的“党工共建”工作。清和街道试点工作实践和经验充分证明了这一工作思路和做法是非常必要和可行的。
二、打破常规面向社会招聘人才,强化制度从上到下落实责任
1、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主席和党组织书记人选。区委经过研究,决定按照“社会化招聘、派遣式用工、契约化管理”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联合党支部书记人选。2005 年7月29日,在清和街道南昌社区召开了新闻通报会,发布了招聘工作方案、招聘条件、岗位设置、招聘名额及招聘办法。通过媒体广泛宣传,共有143人报名应聘。这143人中,大专以上学历106人,占总数的74%;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72人,占总数的50%;从事过党务工作、工会工作50人,占总数的35%。2005年8月19日上午,109名应聘人员在解放大路小学参加了笔试,在区纪委的全程监督下,笔试工作从出题到评卷,保密工作得到了严格执行,保证了竞争的公正、公平和公开。2005年8月23日,在朝阳区政府对笔试成绩前30名应聘人员进行了面试,市总工会、区委、区委组织部、区纪委、区总工会、清和街道等7名领导担任评委,按成绩确定了10名同志作为招聘人选,经过调查政审合格后,正式聘用,试用期2个月。
2、分区划片成立党工组织,落实工作责任。为了明确工作职责范围,清和街道党工委将所辖6个社区划分为5个区域,其中普庆社区、万宝社区、西朝阳社区、南昌社区各为一个区域,青云社区和铁路社区因为辖区内非公企业较少,合并为一个区域。区总工会和区委组织部分别成立了5个区域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和联合党支部,由一名招聘人员负责区域内非公企业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根据非公企业党建和工会工作的特点,对招聘人员进行了一周时间的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然后采取先进企业锻炼试用,期满进行程序选举的办法,对录用的人员进行最后的考察。在两个月试用期后,通过程序选举,正式任命为区域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兼联合党支部书记。另外5名参加应聘的人员,直接派回本企业担任工会主席,工资由企业支付,实行街道工会和企业双重管理模式。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和工会联合会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在街道党工委和工会的直接领导下,专职负责辖区内各类非公企业工建和党建工作;组建非公企业工会和党组织,深入企业指导协调,开展各项活动,保证有效发挥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应有作用。
3、健全规章制度,提供工作保障。为了保证试点工作规范有序地运行,区总工会和街道党工委,重点从人员管理、工作方法、开展活动等方面制定了若干规章制度,先后制定出台了《朝阳区社会招聘非公企业党组织书记、工会主席管理办法》、《清和街道非公企业联合党支部书记、工会联合会主席工作职责》、《非公企业党建工作细则》、《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工作细则》等,使这些职业工作者工作有遵循,管理有程序,绩效有评价。对聘任的区域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和联合党支部书记,实行区、街双重管理,由区总工会、区委组织部负责指导具体工作。在清和街道的5个社区为他们设立了办公室,月工资800元,由区总工会支付,省、市总工会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下一步在全区推开后,还要正式签定《聘用合同书》和《目标管理责任书》,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支付各项保险费用,为他们提供各项必需的生活保障。
三、创新思路 探索出非公企业“党工共建”新途经
1、工会主席、党组织书记聘用制,改变了传统党工干部管理方式。按照传统工会管理模式,选任工会主席都是由企业内部产生,特别是私营企业工会主席,他们受与企业直接发生劳动关系的制约,很难起到维权作用;有些私营企业的工会主席与老板是亲属关系,其素质和作用也难以保证;还有一些企业根本没建立工会和党组织,职工维权就面临更大的困难。工会主席社会化、职业化有效解决了这一难题。一是解除了工会主席后顾之忧,可以挺直腰杆维权,这是对传统基层工会干部管理模式的突破与创新;二是解决了基层工会专职干部短缺的问题。工会主席走职业化道路,能使其全身心地投入党组织和工会工作之中,有效地解决了街道和社区专职工会干部短缺的矛盾;三是提高了工会干部整体素质。招聘的工会主席年龄在42至52岁之间,多数原是党政机关干部、原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长期从事党务工作及工会工作者,党龄比较长,政治素质好,责任心强,学历较高,年富力强,社会阅历深,有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对基层党建和工会工作极为有利;四是社会化招聘、契约化管理,不端“铁饭碗”,不吃“皇粮”,优胜劣汰,可以保证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工作质量。
2、推动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和党组织的组建工作。在具体工作中,我们按照“分类指导,因企而异”的原则开展党工组织组建工作。把原则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努力做到既符合《党章》和《工会法》的规定和要求,又能为企业主所理解和支持,为党员和广大职工所欢迎。为便于组织管理和发挥作用,我们采取单独式、联合式、嫁接式、分离式等多种形式建立党工组织。通过灵活的组建方式,使党组织、工会组织的覆盖面迅速扩大,工作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清和街道辖区内新建立非公企业党组织18个,具备条件非公企业党组织组建率100%,确定积极分子22名,新建工会组织55个,建会率97%,新增会员2635名,职工入会率98%。
3、找到了“党工共建”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我们按照“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于党建”原则,积极探索新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在试点工作起始阶段,区总工会和区委组织部就对招聘人选方案、招聘条件、工作职责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使工会工作与党建工作步调一致。按照“两个”依托(依托工会组织建立党组织、依托工会活动开展党的活动)的思路,形成了“组织共建、班子共选、队伍共抓、活动共推、资源共享”的工作格局。在工作方法上坚持做到“四同时”,一是工会和党组织同时建立;二是党建工作和工会工作同时研究部署;三是党员活动和工会活动同时开展;四是发展党员积极分子和发展会员同时进行。极大提高了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内在动力,增强了党工组织在企业中的影响力、凝聚力。
4、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作用得到了有效发挥。试点工作中,我们把解决非公企业老板的思想顾虑作为开展工作的首要任务。区委组织部、区总工会、街道党工委各派一名干部,与几名非公企业工会联合会主席、联合党支部书记组成工作小组,深入企业,加大宣传力度,将“两法一例”和《清和街道党工委致企业的一封信》同时送到企业,向经营者和广大职工宣传建立工会组织和党组织的作用,把“双重”维护,实现“双赢”作为宣传重点。他们主动征求企业对政府职能部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为困难职工排忧解难,积极协调劳资关系,保持企业和员工队伍的稳定,共谋企业发展。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和反复宣传动员,使绝大部分企业经营者由不理解、不支持到主动配合,先后为企业和职工办实事30多件,帮助企业员工讨要拖欠工资5万多元。同时,这些非公企业党组织和工会组织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救助困难职工方面的作用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工会组织代表员工与非公企业老板签订了集体合同,向员工发放印有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的维权绿卡,向员工提供救助、咨询、维权等服务,赢得了非公企业员工的信赖和欢迎。
2006年7月25日 (责任编辑:省工会) |